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定县深化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为招聘民族中学缺岗教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考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择优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坚持编制管理和缺岗补空的原则;
4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科目配套和结构合理的原则;
5 、整个招考过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报考教师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符合师德规范要求。
2 、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必须在初级中学工作五年及其以上,近五年一直承担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注: 1 、近几年有重大违规违纪的,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分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不得报考。
2 、报考人数低于三人的学科,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考。
三、招考教师岗位:( 9 人)
语文 2 人,数学 1 人,地理 2 人,英语 2 人,化学 1 人,音乐 1 人。
四、考核量化内容 ( 考核量化分为 100 分 )
1 、教学实绩(占 51 分 , 每年占 17 分):教学实绩考核近五年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科成绩,由参加报考的教师自已从近五年的教学成绩中选出三年并且是最好的课头成绩参加考核,成绩以教研室提供的为准;教学实绩年考核分测算方法为:综合指数在同类校排名 1-2 名的记 17 分, 3-4 名 16 分, 5-6 名的记 15 分, 7-8 名的记 14 分, 9-10 名的记 13 分 , 11-12 名的记 12 分 , 13-14 名的记 11 分 , 15-16 名的记 10 分 ,17 名以后的记 9 分。
2 、管理能力 3 分,近五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担任 1 年记 1 分 ,3 分封顶(领导班子成员以教育局任命文件为依据);
3 、夫妻分居记 2 分 ( 夫妻分居指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 且一方在县城 , 一方在乡镇 ) 。
4 、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44 分;
注 : 按前三项考核所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 1 : 3 的比例进行教学能力测试。不足 1 : 3 的学科,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 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
五、具体事项
1 、报名时间: 7 月 28 日 8 : 00 至 8 月 3 日 下午 17 : 00 。
2 、报名地点:武定民族中学教务处
3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 1 )时间: 8 月 4 日上午 8 : 00 至 11 : 00 。
( 2 )内容:初一、初二相应学科 45 分钟的内容。
( 3 )提前抽签决定顺序及内容,每位教师有 30 分钟的准备时间。教材由学校统一提供。说课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5 、报名费: 80 元 / 人。
6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 1 )由民族中学提供的报名表(含师德表现、工作时间、教学实绩、担任班主任及学校领导班子情况),由中学校长签名加盖公章生效。
( 2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所在学校提供的夫妻分居证明。
六、体检
参加招考的教师需体检身体合格,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录用。
咨询电话: 8712717
联系人: 李 老师( 13013431795 )
武定民族中学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2008 年7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