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云南教育》和《楚雄教育》是省、州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宣传的主流媒体和权威媒体,是省、州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方针、政策、业务等方面指导全省、全州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和舆论阵地,同时承担着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理论及师德修养和教育素质等各方面任务,给教师提供更新理念、拓展知识的支持,帮助教师提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营造和谐舆论氛围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征订教育报刊工作通知如下:
局机关股室长以上干部、县直属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每人征订一份《云南教育·视界》(全年订价 144.00 元 / 份);
教育局机关普通职工、教研室小学教研员、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征订一份《云南教育 . 小学教师》(上旬版〈结合新课改〉)(全年订价 72.00 元 / 份);
教育局机关普通职工、教研室中学教研员、全县中学教师每人征订一份《云南教育 . 中学教师》中旬版〈结合新课改〉(全年订价 72.00 元 / 份);
《楚雄教育》订价 15 元 / 份。乡(镇)中心学校每校征订 30 份(其中狮山镇、高桥镇各 60 份);直属学校一中 18 份,民族中学 20 份,近小 10 份,职中 5 份,县幼 5 份;
《学生新报 . 中学生周刊》(初中版全年 40 元 / 份、学期 22 元 / 份;高中版全年 40 元 / 份、学期 22 元 / 份);
《学生新报 . 小学生周刊》(小学低年级版全年 40 元 / 份、学期 22 元 / 份;中高年级版全年 40 元 / 份、学期 22 元 / 份)。
《学生新报》征订工作,请各校加强宣传,实行学生自愿征订。
各校教育报刊征订工作由各学校校长指定专人负责。
各校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宣传工作对传播先进文化、宣传先进典型、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新课程改革所起的积极作用,切实把教育宣传工作提在重要位置,同时要深刻认识到,用职工工资中的书报费征订教育报刊不属于教育乱收费。各校征订数及订款于 10 月 30 日前 以中心学校、县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和计财股。
《云南教育》邮寄最小单位可细化到村公所(办事处)完小。
武定县教育系统2009年教育报刊证订单[下载地址]
武定县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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